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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
第一条为促进和指导各银行不断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逐步调整和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本指导意见中的小企业泛指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
200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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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委、财政厅(局)、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按照法律规定,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订大中小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并提
200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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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为加强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统计标准管理,规范企业规模分类标准,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印发给你们,请在财务会计统计和财务报告工作中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统计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对原《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1
200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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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为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促进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批主体与范围(一)我委负责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
200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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