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规定,特别是涉及担保活动的一系列规定,不仅对贷款担保业务操作与管理产生重要影响,而且给贷款担保业务创新带来了许多机遇。针对当前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流动性趋紧的新形势,杭州市余杭区担保业协会认为有必要组织从业人员通过深入学习理解《物权法》的相关内容,为今后贷款担保的操作实务及风险控制策略拓展思路,从而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11月24日,杭州市余杭区担保业协会特邀请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担保法律专
当日,全区担保机构近百位从业人员和区经发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区内18家金融机构业务负责人和区内与担保行为有较多联系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的有关负责人,以及闻讯而来的12家省市兄弟担保机构负责人也参加了听课。许多单位对这次讲座十分重视,区合作银行及各支行26名业务负责人参加,区司法局还专门发出通知组织相关人员听课,原定160人的会场,座位一加再加,实际超过200人。
三个多小时的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与会人员听后都觉得受益匪浅,特别是担保从业人员更是深有感触:“只有切实做到依法办事,认真学习《物权法》以及其他的相关法律,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才能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实现担保机构的存在价值!”
杭州市余杭区担保业协会是全国第一家县区级担保业协会。协会在2005年12月成立后着力在服务、协调、沟通上下功夫,通过制订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和银行的联系沟通,着力营造有助于担保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今年1-10月,各担保机构已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15亿元,全年有望达到20亿,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做出新贡献。(陈璨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