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首批通过信用评级担保机构名单暨全面推进2007年度全省担保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杭银发[2007]219号文件

 

关于公布浙江省首批通过信用评级担保机构

名单暨全面推进2007年度全省担保机构

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人民银行浙江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局(经贸委),各政策性银行浙江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市商业银行,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杭州办事处,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各担保机构,有关信用评级机构:

2006年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联合组织开展的浙江省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已经圆满结束,2007年度全省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即将开展。为进一步发挥信用评级在促进担保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2007年度全省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现将首批通过信用评级担保机构的名单以及2007年度信用评级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关于开展浙江省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的通知》(杭银发〔2006198号)和《关于开展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的实施意见》(杭银发〔2006270号)要求,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浙江众诚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评级标准和程序,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对全省首批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进行了评定,现将信用等级在BBB级及以上的杭州高新担保有限公司和浙江振兴担保有限公司等64家担保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各单位在使用评级结果时,要正确识别担保机构信用等级的含义,并在加强相互合作时,根据信用等级情况科学把握风险控制。

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首批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制度,加强沟通与协作,全面推进2007年度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

(一)评级机构。2007年度全省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仍由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浙江众诚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承担。

(二)评级对象。根据《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69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发改企业〔200422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下列担保机构须参加2007年度信用评级:

主办单位 : 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 浙ICP备07502733号-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836号保亿中心B座2701室 电话:0571-88211135
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 ©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