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信保协〔2017〕06号
关于吸收新会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规定,下列担保机构自愿申请且符合入会程序,经二届七次理事会审议并通过,现准予入会。新会员应遵守《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享受章程赋予的权利,按时缴纳会费。
新会员名单为:
象山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庆元县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龙泉市国有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舟山市隆盛航运发展担保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