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和《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会费收取标准与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本着“以费养会”原则,为支持协会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为会员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服务,现开始2017年度会费征收工作。协会承诺会员缴纳的所有会费都将“来自于会员,服务于会员”。在此,感谢各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如下:
副会长单位:40000元/年(肆万);
常务理事单位:20000元/年(贰万);
理事单位:10000元/年(壹万);
普通会员:3000元/年(叁仟)。
二、 汇款账号:
户名: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星支行
帐号:33050161678300000171(内容注明“协会会费”)
三、 交费时间:
2017年3月30日前。
四、 注意事项:
请汇款时注明交费单位名称,不要以个人名义汇款。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秋珍 朱志云
联系电话:0571-88211135 88149826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