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
担保机构”评选活动(草案)
各融资担保机构:
自开展浙江省首届十佳信用担保机构评选活动以来,对规范和提升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引导和推进融资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精神,攻坚克难推动全行业的健康发展,凝聚力量彰显融资担保责任担当,从而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引导和推进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我省融资担保行业整体水平提升,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和浙江日报社决定联合开展“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担保机构”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担保机构从融资保公司并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主营业务的担保机构中产生。
二、基本条件:
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担保机构入围的基本条件:
1.取得通过年检的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持续经营3年及以上;
2.放大倍数高于3;
3.担保机构信用评级A-以上;
4.代偿率低于3%;
5.遵纪守法、规范经营、社会反响好,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
6.依据《融资担保公司制度建设示范文本》,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和健全一、二类管理制度;
7.依法合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业务覆盖面广,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成绩显著。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占全部业务量60%以上,且2015年6月30日止当年担保发生额达2亿元以上。
三、评选办法:
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担保机构的评选采取担保机构自荐申请与各市担保协会(经信委)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担保机构可自荐申请参加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担保机构评选活动,填报《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担保机构评选申请表》,并由各市担保协会(经信委)确认后向省信用与担保协会推荐。
四、公示及评选制度:
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担保机构侯选名单,由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在《浙江日报》和中国(浙江)信用担保网上公示。
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担保机构的评选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专家评审:由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委会,对公示的候选单位根据融资担保机构的注册时间和资本金、担保总额、受保企业户数、放大倍数、代偿率、风险准备金提取、担保业务创新、内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和社会效益等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五、广泛宣传:
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担保机构的评选活动既是展示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形象、揭示为中小企业、三农融资服务新模式、提升行业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一次集权威、专业、典型为一体的集约式专题宣传活动。为此,在自荐和推荐阶段增设2015年服务浙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优秀奖,在此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产生的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担保机构将作为我省融资担保机构的典范,并自愿通过《浙江日报》进行专题形象宣传,以烘托我省融资担保行业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时间安排:
1.自荐申报时间。各申请参评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担保机构的单位应于9月25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各市确认后,用纸质(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一份)报省信用与担保协会;
2.公式及评审时间。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将于9月下旬组织候选担保机构进行公示,10月中旬开展专家组评审。
七、申报材料:
申请浙江省第五届十佳融资担保机构须报送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表(附件1);2.自荐及公司形象展示(附件2);3.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4.公司治理制度;5.内部控制制度;6.经营业务制度;7.风险管理制度;8.财务管理制度;9.担保机构信用评估报告和信用等级证明;10.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含上述10项,电子材料一份含1.2项,所需表格可通过省担保协会网站下载电子表式。)
联系人: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 茅思思 刘宇翔
联系电话:0571-85158035
电子邮箱:zjxydb2008@163.com
浙江日报《财经周刊》编辑室施翼
联系电话:0571-85310689 13989890108
电子邮箱:shiyi@8531.cn
附件1 申请表
附件2 自荐表
附件3 十佳权重设置
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 浙江日社报社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