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信保协[2015] 04号
关于缴纳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的《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和《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会费收取标准与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协会2015年度会费征收工作已开始。协会承诺会员所交的所有会费都将“来自于会员,服务于会员”。在此,感谢各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副会长单位会费:40000元/年(肆万)
常务理事单位会费:20000元/年(贰万)
理事单位会费:10000元/年(壹万)
普通会员单位会费: 3000元/年(叁仟)
二、 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白马支行
银行账号:1202002109900015971
内容:2015年会费
三、 交费时间: 2015年4月30日前。
四、 汇款时注明交费单位名称,不要以个人名义汇款。
联系人:徐秋珍 商积奋
联系电话:0571-88211135 85068972
QQ群号:85510886
地址:杭州文三路553号浙江中小企业大厦18楼1818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