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信保协〔2014〕04号
关于吸收新会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规定,下列担保机构自愿申请且符合入会程序,现准予入会。新会员应遵守《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享受章程赋予的权利,按时交纳会费。
浙江瓯信担保有限公司
浙江信渔担保有限公司
浙江中溢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临安兴农担保有限公司
宁波鑫泰担保有限公司
永嘉县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长兴县农业发展担保有限公司
安吉辉宏担保有限公司
安吉信发担保有限公司
海宁皮革城担保有限公司
海宁市商汇担保有限公司
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信达担保有限公司
嵊州市三农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义乌市创联担保有限公司
武义中胜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衢州市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