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文件
浙信保协[2011] 28号
关于吸收新会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规定,下列担保机构自愿申请且符合入会程序,并提交一届九次常务理事会,经表决2/3以上同意,现准予入会。新会员应遵守《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享受章程赋予的权利,按时交纳会费。
新会员名单为:
浙江高诚担保有限公司
浙江三农担保有限公司
宁波三信担保有限公司
中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平湖市富邦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湖州华煜担保有限公司
浙江方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