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文件
浙信保协[2011]10号
关于吸收新会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规定,下列担保机构自愿申请且符合入会程序,经一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表决一致同意,现准予入会。新会员应遵守《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享受章程赋予的权利,按时交纳会费。
新会员名单为:
诸暨市双马神通担保有限公司
浙江裕沣担保有限公司
浙江银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绍兴市祥云担保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培训班: 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