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1年度会费的通知

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文件

浙信保协[201105


 

关于缴纳2011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首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的《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和《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会费收取标准与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协会2011年会费征收工作已开始。协会将本着会费“来自于会员,服务于会员”的原则,在做好会费征收工作的同时,认真加强对会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费标准收缴,使协会有一个稳定的经费来源,以此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能力,协会对于广大会员单位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  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单位:会费金额为捌万元整(80000/年)

副会长单位,会费金额为肆万元整(40000/年)

常务理事单位,会费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年)

理事单位,会费金额为壹万元整(10000/年)

会员单位,会费金额为叁仟元整(3000/年)

 

二、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

银行账号:120200210990001597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白马支行

内容:2011年会费

 

三、交费时间:2011330日前。

 

四、会费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会费收取标准缴纳相应会费,如不明确请电话联系(0571-88211135);

2、汇款时注明交费单位名称,不要以个人名义汇款(按财务制度规定,开票名称与汇款名称要相符。)

3、我们会根据银行回单,统一开具会费发票并及时寄出。请您在汇款后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571-85105203,进行确认。

联 系 人:徐秋珍    商积奋

联系电话:0571-88211135   85068972

 

     

一一年三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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