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省局开展浙江省最具投资价值的
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担保机构:
根据浙企资发[2010]65号和浙企综发[2010]69号文件精神,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同时,省局将联合浙江报业集团等部门于10月9日举办“全国中小企业融资创新工作研讨会暨首届中国·浙江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洽谈会”,并由省协会承办此次大会。
为配合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展开,根据省局布置,要求会员担保机构每家各推荐两家符合条件的成长型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评价认定采用担保机构推荐,严格数据测评的原则。由企业填写《2010年度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申请表》(详见附件),报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再送至省局。
二、推荐的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规模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在30%以上;
3.企业近三年利税总额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4.企业有转型升级中长期资金需求;
5.企业经营者素质、企业管理、企业信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较好,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各会员担保机构组织推荐的中小企业认真填报《2010年度浙江省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申请表》一式二份,于9月6日回传至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同时将《2010年度浙江省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申请表》填写成完整电子版,发送至省协会邮箱(zjxydb2008@163.com)。
联系人:方晶晶
传真:0571-85105203
联系电话:0571-85108716 85158035
附件1:2010年度浙江省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申请表
附件2:2010年度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定性评价指标
抄送:各市县(区)担保协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