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文件
浙信保协[2010]10号
关于吸收新会员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规定,下列担保机构自愿申请且符合入会程序,经常务理事书面表决2/3以上同意,现准予入会。
新会员名单为:
天台县银桥经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万丰担保有限公司
温州人瑞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温州市兴信担保有限公司
玉环福元运通担保有限公司
仙居县台融担保有限公司
杭州融众担保有限公司
新会员应遵守《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享受章程赋予的权利,按时交纳会费。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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