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文件 浙信保协[2009]21号
关于开展“浙江省担保行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担保协会:
我省信用担保业发展十余年来所获得的巨大成绩,离不开在担保岗位上艰辛奋斗的担保人,离不开在科学决策上领航把舵的担保机构董事长、总经理。为积极鼓励担保行业开拓创新,促进全行业健康发展,为全省中小企业融资作出新贡献,特在全省担保行业中开展“浙江省担保行业领军人物”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在省内注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副总经理以上负责人。
参加评选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者坚持科学发展观,在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遵纪守法;
2、担任担保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5年以上;
3、任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主业突出,近三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
4、任职担保机构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政策性担保机构可适当放宽),近三年平均放大倍数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5、风险控制切实有效,近三年代偿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6、任职担保机构经营良好,近三年保持一定的盈利水平;
7、任职担保机构已通过备案,信用评级在BBB级以上;
8、任职担保机构为浙江省信用担保协会的会员单位,拥有担保从业资格证书的占机构全部从业人员的60%以上;
9、任职担保机构为规范型或基本规范型担保机构。
10、任职担保机构开拓创新能力较强,积极探索担保新模式,大胆尝试担保新品种。
二、评选程序
1、担保机构自荐并报送相关材料至所在市担保协会(未成立协会的委托市经委中小企业处负责此项工作)。
2、各市担保协会对自荐的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省信用与担保协会。
3、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组织专家对初审上报的材料进行评选,公示后确定“浙江省担保行业领军人物”。
三、参选材料
1、自荐表和自荐声明(详见附件1、2,省协会网站可下载)。
2、任职担保机构近三年的主要经营情况及相关业绩(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3、浙江省规范型和基本规范型、十佳信用担保机构、信用级别、担保人员担保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奖励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4、上报的材料需要有任职担保公司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需要担保公司所在市担保协会或经(贸)委签章。
5、上报的材料内容完整真实。
四、具体事项
1、时间安排
2、表彰奖励
本次活动将评选15位“浙江省担保行业领军人物”;因名额受限,同时对基本符合“领军人物”条件的授予“优秀董事长或总经理”称号。届时,将由浙江省信用担保协会予以精神及物质奖励,并在浙江日报和担保网上广泛宣传。
3、“浙江省担保行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是一次浙江担保业的大检阅、大交流,旨在树立标杆、相互学习,促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各市协会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初审工作,若有情况及时上报。
省协会联系人:方晶晶 联系电话(传真):85105203
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抄送:台州、丽水、舟山市经委中小企业处;省协会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