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局关于召开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暨担保工作会议的通知
浙乡企办函〔2008〕113号
各市、县(市、区)经贸局(工经局、经发局)、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省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省内各担保机构: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定于2009年1月14日在杭州召开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暨中小企业担保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年1月14日召开,会期1天,上午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下午中小企业担保工作会议。1月13日下午报到。
二、会议地点:
杭州天元大厦(杭州市庆春东路底钱潮路2号,总机:0571-88111111),行车路线图附后(钱江三桥下转之江路较便捷)。
三、参加人员:
(一)各市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局长或经贸委(经委)分管副主任及助手各1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二)各县(市、区)经贸局(工经局、经发局)中小企业局局长1人;
(三)省中小企业企业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
(四)省内各担保机构负责人1人;
(五)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负责人。
会议邀请省政府领导、部分省级单位及在杭金融机构参加。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市经贸委(经委)或中小企业局牵头,负责汇总所属市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担保机构参加会议代表名单(见附件),于2009年1月7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报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联系人:沈建治、孙瑞,联系电话:0571-85156152、85153950,传真:85155409。中小企业担保工作会议联系人:方刚毅、李巧丽,联系电话:85151953、88211035。电子邮箱:zjxqj@zj.com。
(二)已通知准备大会交流的典型材料,按要求抓紧报省局办公室。
(三)在杭单位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
(四)请各单位按参会人数勿超员。参会人员须注明是否住宿,不注明的不安排住宿。
附件:会议代表报名表.doc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