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2亿财政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为化解企业融资困难的难题,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绍兴县近日出台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将安排2亿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并明确规定,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企业不予贷款。

信用贷款将重点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小额、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对象限定为县域范围内总资产5000万元以下,具有按期还贷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工业中小企业。其中明确规定,对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企业不予贷款。

另外,为积极鼓励担保公司参与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绍兴县财政安排450万元专项资金,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补偿对象为经绍兴县经贸局备案登记管理、注册在县域内、在该县开展业务的民营或会员制担保公司,按其月均贷款担保余额1%以内进行风险补偿,每家担保公司最高补偿资金不超过150万元,补偿资金充实担保公司资本风险金。据悉,绍兴县还将通过奖励、补助等形式,积极引进和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在绍兴县开展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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