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有新政

      从事25个微利项目 贷款利息减半

      ■贷款额度没有变化 ■办理程序更加简便


      今后,大学毕业生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程序更简便,政策更优惠。3月27日,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发出《关于做好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贷款优惠→包括25个项目

      根据新规,大学毕业生凡从事家庭手工业、种植业、养殖业、修理修配(汽车修配除外)、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店、小卖部、搬家服务、钟点服务、家政服务、社区卫生保洁服务、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25个微利项目,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贷款人承担50%。

      贷款申请→符合五个条件

      毕业生只要符合五个硬件要求,即可提出贷款申请。持有《自主创业证》;从事25个微利项目、享受财政贴息的项目或者从事非微利项目(不包括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性行业)贷款利息自行承担;参加过沈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举办的创业培训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再就业技能培训,有与实施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人员、设备以及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居住在沈阳并有沈阳户籍;能提供足够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有固定场所、固定收入和固定工作岗位的第三方个人担保,有价证券质押,不动产抵押等。

      申请程序→不需来回奔波

      新规按照个人申请、人事部门审查、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银行核贷的程序进行。

      市人事局毕业办主任韩宏兴认为,新规使办理程序更加简捷,不再需要毕业生本人来回奔波,较2005年的政策更加细化。但申请贷款的额度没有变化,从事个体经营的为2-5万元,合伙经营的最高20万元。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分六步

      1.毕业生申领《自主创业证》的同时,即可在市人事局申请小额贷款。

      2.市人事局:负责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项目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即出具推荐表,并对毕业生创业能力进行评估。

      3.区县(市)人事局:依据营业执照注册属地化的管理方式承担毕业生小额贷款的复审工作,并负责将复审合格的贷款申请人有关资料报送到本地担保机构审核。

      4.担保机构:对贷款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5.人事部门:将有关担保材料送至经办银行审核。

      6.审定同意后,即可与毕业生签订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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